如果您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请您拨打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热线:0370-8567869 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
|
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及行政区划管理规定 二维码
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及行政区划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信息完整及准确性,规范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机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机构管理 (一)管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监督中心)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各级监督机构。 (二)机构类型 1.独立监督机构:指上级机构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 2.非独立监督机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级机构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等;其他行政部门建立的综合监管机构。 (三)机构新建 省和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下级机构的新建申请。 新建机构账号需在平台-系统设置-变更申请中填写《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账户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进行初审。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对下级提交的申请内容及附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监督中心进行终审。 监督中心负责对《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账户申请表》中信息,进行审核和单位类型界定。监督中心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类型完成机构账户的建立。 (四)机构信息变更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和机构类型变更的申请。 修改机构信息需在平台-系统设置-变更申请中填写《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变更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初审。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对下级提交的申请内容及附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监督中心终审。监督中心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类型进行机构账户的变更操作。 (五)机构合并 省和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下级机构账户的合并申请。 机构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需要合并的,需在平台-系统设置-变更申请中填写《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变更申请表》,进行机构账户的合并申请,将相关资料提交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初审。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对下级提交的申请内容及附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监督中心终审。 监督中心负责对《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变更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类型进行机构账户的合并操作。如合并后为一新成立单位,须按机构账户新建提交资料,该账户中所有数据将进行迁移。 (六)机构注销 省和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下级机构账户的注销申请。 机构因行政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需要注销的,需在平台-系统设置-变更申请中填写《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注销申请表》进行下级机构账户的注销申请,将相关资料提交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初审。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对下级提交的申请内容及附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监督中心终审。 监督中心负责对《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注销申请表》中信息的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类型进行机构账户的注销操作,该账户中所有数据将进行迁移。 (七)机构级别调整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下级机构账户的级别调整申请。 机构因行政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需要进行级别调整的,填写《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变更申请表》进行下级机构账户的调级申请,省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对下级提交的申请内容及附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监督中心终审。 监督中心负责对《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变更申请表》中信息的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类型进行机构账户的调级操作。 三、机构行政区划(地区)代码管理 (一)管理原则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单位下辖的行政区划(地区)代码变更的申请。 修改行政区划(地区)代码需填写《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机构行政区划变更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监督中心进行修改。 (二)虚拟行政区划规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及《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制定如下行政区划虚拟规则: 虚拟区县级行政区划长度为6位,虚拟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长度为9位。 1.第1-2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第3-4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其中: 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 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90-99表示虚拟市级行政区划,其中90一般为省直管专用 。 3.第5-6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 01-20表示市辖区或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 21-70表示县(旗); 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 71-80表示工业园区或者经济开发区。 90-99为虚拟行政区划,自99起降序编排。 4.第7-9位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 000-099表示街道办事处, 100-199表示镇, 200-299表示乡, 400-479表示林场、牧场、科技城、园区, 480-499表示林业管理局, 500-579表示农场、团, 580-599表示畜牧场。
如虚拟行政区划与国标行政区划冲突时,优先使用国标行政区划代码。 如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国家未给国标行政区划代码的,需要虚拟行政区划代码的,优先使用71-80 降序编排。 四、申请所需资料 (一)监督机构相关申请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 2.机构成立文件(三定文件) 3.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文件 (二)行政区划相关申请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 国家民政部网站发布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 虚拟行政区划代码申请 3. 依据虚拟规则制作的行政区划代码一览表
文章分类:
信息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