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卫生计生监督所欢迎您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滚动公告
 如果您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请您拨打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热线:0370-8567869    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民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民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文件

卫监督〔2021〕4号

各科室、各卫生计生监督分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从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要求,决定在我县卫生监督领域开展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实施内容

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1、对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依法应当具备的条件(空气、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由审批机关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对公共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的卫生条件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要及时进行全覆盖现场核查。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涉及水质净化消毒等重要卫生设施的公共场所,要尽快进行现场核查,对承诺不实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处置,防范严重卫生安全隐患导致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

3、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切实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4、强化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发现的公共场所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要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全面优化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服务。

1、申请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进一步精简许可申请材料。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许可申请后,要及时开展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现场审核,提醒、督促供水单位切实落实供、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要求。供水单位要切实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组织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安排上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3、加强对全面优化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服务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督促饮用水供水单位切实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4、强化饮用水供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者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要依法查处并通报供水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和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宣传,通过传统和新媒体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建设督促检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人员要依纪依法问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2021年8月12日


文章分类: 公文快递
分享到:
在线视频
天气信息